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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汉宗:垂死挣扎!某某会企图毁尸灭迹!拒配合国安处提交资料是做贼心虚

精选 2021-09-07 08:29:43区汉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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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李卓人、何俊仁、邹幸彤等人为骨干的反中乱港组织“某某会”,昨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公布将于9月25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表决解散议案,惟警方早前要求其提交资料,某某会则扬言不会提交任何资料。

垂死挣扎!某某会企图毁尸灭迹!拒配合国安处提交资料是做贼心虚

“某某会”符合“外国或台湾代理人”的法律定义,有充分事实根据

保安局对此作出严正警告,保安局指出,危害国家安全是非常严重的罪行,所造成的后果严重,必须采取措施以防范和制止有关行为。为了有效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发生,执法人员有需要取得有关某些外国或台湾政治性组织,及外国或台湾代理人的资料。

垂死挣扎!某某会企图毁尸灭迹!拒配合国安处提交资料是做贼心虚

港府新闻公报

警方认为“某某会”的骨干成员符合“外国或台湾代理人”的法律定义,有充分事实根据。“某某会”主席李卓人、副主席何俊仁、邹幸彤,都与外国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,参与甚至组织一系列反中乱港活动,更多次公然乞求外国干预香港、制裁中国。

畏罪解散,拒配合国安处,企图毁尸灭迹

“某某会”的解散早已没有什么悬念,只是到今天,他们还在利用各种借口来“负隅顽抗”,原因是“某某会”骨干将付上沉重刑责,于是部署畏罪解散,拒配合国安处提交资料,企图毁尸灭迹。

垂死挣扎!某某会企图毁尸灭迹!拒配合国安处提交资料是做贼心虚

邹幸彤在记者会上拒绝向警方国安处提交相关资料,明显是做贼心虚。只要调查“某某会”资金往来记录、以往的会议记录,不难查出外国势力是如何控制“某某会”,从而揭露“某某会”与反华势力的关系,这也是“某某会”一知悉警方要其交出资料后就胆战心惊,畏罪解散的主要原因。

“某某会”不但是一个要推翻执政党为纲领的组织,更是一个“外国代理人”组织。“某某会”自成立30多年以来,一直煽动香港市民仇视中央政府,即使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,仍大肆宣扬其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为“纲领”的违法主张。今年5月,前秘书蔡耀昌还公开表明不会修改“纲领”,近期较为活跃公众眼球的副主席邹幸彤,在今年6月亦声称会继续坚持“纲领”。

执迷不悟毫不收敛

在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,“某某会”依旧执迷不悟,毫不收敛。“某某会”主席李卓人仍于《香港国安法》实施翌日,以视像方式参与美国国会听证会,游说外国组织干预香港事务及呼吁美国制裁香港,支持暴乱活动。而同日美国国会即通过“香港自治法”,至7月时任总统特朗普便依据该法对内地及香港部分官员进行制裁。

“某某会”之后又以网络形式抹黑香港国安法、淡化黑暴以及美化违法“占中”等煽动内容。

“某某会”主席李卓人担任秘书长的职工盟,自1994年始,每年都向NED旗下的“美国国际劳工团结中心”申请资助,金额约1300万港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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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某某会”副主席邹幸彤2012年至2018年,出任与“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”(NED)关系密切的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的执委和公司董事。她又在于2016年4月获安排到印度出席,又是受NED资助的“公民力量”举办的“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”等,又在2017年4月和梁颂恒、游蕙祯等到台湾出席由“台独”等组织举办的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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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俊仁是美国中情局在港、台等地所设反中组织“华人民主书院”的董事,该组织曾于2014年邀请“台独”分子来港进行所谓“抗争培训”,终酿成为期79日的非法“占中”。国安法出台后,何俊仁依然不断参与该组织主办的反中活动,与一众海外反华分子联系密切。

外国代理人组织在国安法下必将受到严惩

详细分析警方向“某某会”等人发出的通知书,就知道是针对“某某会”关键人物作为外国或台湾代理人的问题。涉及的组织亦有很多,而这些组织长期接收外地政治组织,例如NED的资助,组织反华或反特区政府的活动。

“某某会”等有关组织及人士的行为并非一般国际交流,而是与外部及境外政治性组织的勾结,涉及金钱或物质等经济上的资助,为该外部势力在港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。在《香港国安法》实施之后,仍没有停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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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共产党是宪法规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者,也是“一国两制”事业的创立者、领航者和维护者。“某某会”从成立第一天起就将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执政党的领导作为其政治纲领,过去30多年来,他们借“民主”之名、行反中乱港之实,从未停止过煽动对国家、对执政党的仇恨,肆意挑战国家安全底线。

垂死挣扎!某某会企图毁尸灭迹!拒配合国安处提交资料是做贼心虚

在香港进入国安法时代后,“某某会”依然不知收敛,继续坚持颠覆国家的纲领,“某某会”是西方在香港扶植的一个主要代理人,自恃有外国势力撑腰。一切危害国家安全、破坏香港社会秩序的违法组织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。香港警方引用香港国安法第43条疑其为“外国代理人”,要求交待提供相关资料,完全是依法行事。但时至今日,“某某会”的声明仍无半点对法律的敬畏之心、无丝毫对过往的悔过之意,甚至负隅顽抗,拒绝按警方要求提供资料。

法律绝不是摆设,违法必会受到严惩。在今日香港法治环境和历史大势下,一切反中乱港组织都不会再有作乱空间,外国代理人组织在国安法下必将受到严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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